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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时间:2022-07-05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云南省高级法院始终以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贯穿到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中,强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力守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在“七一”建党节到来之际,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增强广大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6月30日,省高院部分干警,前往红星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的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知识,并从严惩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方面向群众进行细致的宣传讲解。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答疑100余人/次。

  

  在宣传活动中,广大群众进一步学习理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同时,宣传过程中,干警们积极引导群众敢于揭发检举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步,省高院将继续把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刑一庭

  

  


原文链接:https://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72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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