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海东中院:强化公益诉讼 守护绿色家园

时间:2022-07-0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18日、4月21日、4月22日被告赵某某和扎某某未经林业部门许可,采伐海东市平安区牙扎村国家级公益林中的青杨62.159平方米,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及林业资源(刑事部分另案处理),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鉴定评估,二被告破坏公益林需补助和恢复所需用16296元。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破坏国家公益林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二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环境侵权相应的民事责任。当庭达成赔偿协议,二被告当庭履行林木补种费2536元、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费用10760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用3000元,以上共计16296元(其中:被告赵某某当庭履行3000元、扎某某履行13296元),并承诺公开在青海法治报赔礼道歉。

  今后,海东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始终把生态优先贯穿于工作当中,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治责任,举司法之力护好海东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7368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审判到炕头 悉心调解暖人心

下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 高效调解20起农民工讨薪案 乐都法院跑出“护薪”加速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