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泽库法院剑指职务犯罪 以案释法亮红线

时间:2022-07-0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6月30日上午10时,随着法槌落定,泽库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泽库县泽曲镇巴什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扶贫互助协会会计尕某某、原泽库县泽曲镇巴什则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扶贫互助协会副理事长先某某挪用公款案在泽库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泽库县纪委及各行政村、各社区数百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该案的认罪认罚情形,分层次进行举证、质证,围绕犯罪构成、案件事实、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进行法庭教育,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和危害后果。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7年,泽库县扶贫开发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省州县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在26个贫困村成立了扶贫互助协会,2016年12月16日向该村扶贫协会账户上转了扶贫互助资金100万元。2017年6月,被告人与被告人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经共同商议,将部分会员的银行卡收取后,伪造互助资金申请信息,从部分会员卡中套取20.26万元,用于举办赛马会进行营利活动,从中获利5万元进行平分,同年12月还回20.26万元互助资金。2017年6月,被告人先某某某再次利用职务便利,从部分会员卡中套取7.5万元,用于其亲戚住院治疗费和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同年12月还回7.5万元互助资金。被告人尕某某和先某某主动上交获利的5万元。庭审中,二被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合议庭评议后,结合二被告人具有的全部量刑情节,根据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以挪用公款罪对二被告定罪判刑。

  为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庭审中,合议庭双语法官仁青卓玛就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司法解释、国家设立扶贫互助资金的意义及使用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人民陪审员仁青才让就扶贫互助资金在泽库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呼吁广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守住初心不碰红线。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思想纯洁、品行端正,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防微杜渐,在功利、权利、金钱面前才能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庭审结束,参与庭审旁听的同志一致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亲临现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忠诚履职尽责。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702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省高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下一篇:忆初心 明方向 担使命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