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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坚决守护百姓养老钱

时间:2022-07-15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汉阳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针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涉案中老年人达70余人,集资金额达139万余元。该案是汉阳法院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审理的首起案件,辖区委办局、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及社区群众2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2015年11月,被告人梁某注册成立武汉某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先后在江汉区和汉阳区租赁办公地点,招聘被告人段某等多名业务经理和业务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开宣传,承诺按月给付1.25%-2%的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非法集资。被告人梁某明知集资款未用于投资项目的情况下,谎称投资多家养老公寓项目,并采取组织中老年人参观养老基地、发红包、发放纪念品等手段,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多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诱骗中老年人向该公司进行投资。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该公司共骗取被害人70余人90余次,骗取金额达人民币139.9517万元。

   当日上午9点,审判长宣布开庭,法警带被告人段某某到庭,梁某某在被羁押的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发表意见,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该案为切入点,为旁听人员揭示涉养老诈骗的惯用手法,尤其针对老年人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六大骗局,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相信高利诱惑、不轻信甜言蜜语、不透露个人信息,守好“钱袋子”,幸福享晚年。

  


原文链接:https://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4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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