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绥滨县法院:田间地头化纠纷 善意执行有温度

时间:2022-07-15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正值农忙季节,在绥滨县的黑土地上,不仅仅有奔波忙碌的农民,还有在田间地头为农民维权的执行法官。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绥滨县法院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变“坐堂式”办案为“移动式”服务,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在农民耕作的现场处理执行案件,赢得了村民的一致赞誉。

      案件一:执行为民生 入村促和解

      2022年4月,申请人张某向绥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多次深入村屯与被执行人苏某进行沟通,无论是释法说理还是人情感化,苏某都无动于衷,并表示自己仅有一台农用车,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鉴于被执行人消极执行的态度,执行局干警依法对苏某进行了传唤,并来到车辆停放现场对苏某名下的农用车进行实地查看。在停放车辆的现场,执行干警再次从法理人情的角度对苏某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苏某最终被执行干警的温情执法所感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工作,并主动提出和解方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忙碌了一天的干警伴着落日的余晖踏上归途,虽然感到疲惫但内心却无比喜悦。

      案件二:深入田间地头 解决急难愁盼

      林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同村村民,两人比较熟悉,2015年王某向林某借款40000元,约定使用一段时间便偿还,但王某并未按期还款,林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但仍有大部分未能清偿,林某无奈向绥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迅速开展调查,通过多次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得知,林某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偏远的村屯,生活较为困难。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执行干警发现该案有执行和解的可能,考虑到林某身体原因,便亲自来到林某居住的村屯,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林某劳作的农田地进行了调解,使案件成功得到解决。执行干警上门服务的举动,令林某非常感动,他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道谢。这感人的一幕也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村民。

      夏日炎炎,绥滨县法院执行干警不辞劳苦,深入乡镇村屯,走进田间地头,把广阔天地作为调解室,把执行警车作为办公桌,倾心调解去心结,温情执行化纠纷,竭尽全力办理好每一起执行案件。接下来,绥滨县法院将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努力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执行力度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542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哈铁法院第73次“公众开放日” 活动: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以案学法

下一篇:牡丹江中院第257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小朋友们的暑假社会实践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