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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攻坚|法院雷霆出击 强制扣车促执行

时间:2022-07-15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扣押一辆宝马汽车,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于2018年向原告借款16万元,用于因交通事故赔偿他人损失。借款时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但借款到期后刘某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后,刘某仍未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原告遂将刘某诉至法院,并于2021年10月向梅河口市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刘某名下的一辆宝马牌汽车。

  梅河口市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做出被告刘某立即付清欠原告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在还款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梅河口市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梅河口市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于2022年3月9日对刘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法官,我在荣国路看到刘某那辆车了!”当日中午,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听到这个消息,执行法官立刻联系了法警执行中队迅速出发扣车。法官干警到达发现被执行人车辆现场后,经过车牌号、车型比对,确认正是已经查封的被执行人刘某的汽车,执行法官在炎炎烈日下等待被执行人出现后,顺利完成扣押此车辆的执行任务。

  今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围绕“提升执行效率、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以党建引领执行工作的思路,将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该院执行局党员干警分布于各个执行中队,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实现全员高效协作,高质量推进执行工作。通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切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6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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