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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出台23条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时间:2022-07-15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6日,铜川中院出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五部分23条。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严格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转型发展的‘三农’基础”的重点任务,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意见》强调,要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法治路径,妥善审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樱桃等特色果业、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畜牧业、肉禽蛋菜等基本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促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发挥旅游巡回法庭作用,促进乡村服务业提质增效;发挥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监督作用,推进生态恢复;加大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基本生活。要打牢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法治基础,强化基层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增加乡村司法供给;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依法助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要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创新举措,推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注重系统观念,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完善便民惠民司法举措;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要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下督导,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担、审判执行与综合维稳相辅、诉讼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接,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确保为铜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35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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