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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管理诉讼档案 助力法院审判工作

时间:2022-07-15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具有重要的保管价值。诉讼档案多为手写孤本,必须系统、完整、妥善保存,诉讼档案也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多措并举,抓好档案的规范化、智慧化、高效化建设,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有新提高。档案室保存档案包括诉讼卷宗、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照片档案等,目前累计库存约11万册,其中包含1946年建立吉林省第一家人民法院时的建院批文。龙井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在2014年全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测评中获得“优秀单位”称号。‍

  

  加强组织领导 统领档案工作队伍建设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档案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现档案管理工作常态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投入145万完善各项软硬件设备,为建设智慧法院、实现无纸化诉讼建立坚实基础。同时建立起以档案室为中心,档案工作人员与各业务庭室书记员相互配合的档案管理网络,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以高标准、严要求选派有档案管理工作几十年且经验丰富的干警具体负责档案室,2020年招录档案专业毕业的公务员充实到档案管理工作,激发工作动力,夯实人员保障基础,使档案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安排档案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项专业培训,提升档案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建设高质量诉讼档案信息化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筑基

  

  诉讼档案卷宗实行电子诉讼档案与纸质诉讼档案同步生成制度,由承办庭室、档案室、扫描组三室联动,保障诉讼档案从收集材料之始至形成卷宗之终全部的信息化工作,并上传至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自电子档案使用以来,每年电子档案挂接率可达100%。作为州内最早熟练掌握诉讼卷宗六级目录制作的法院之一,现正逐步完善七级目录的编写制作工作。

  

  

  完善档案室建设 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目前建有档案库房1间,设置档案库房、办公区、阅览区三室独立,符合吉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为更好地完善档案室建设,满足大数据时代电子档案卷宗信息化的需求,投入大量资金购置智能云柜、智能中间柜等相关设备。同时定期开展档案室消防大检查,请专业人士检查档案室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等消防设备,安装和配备温湿度计、防火、防盗、放光、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八防”设备,从制度到设备,双管齐下确保卷宗档案的安全管理。

  

  

  强化档案室规章制度建设 提高档案工作标准‍

  

  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档案员岗位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7项相关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细节,强化管理,以制度为指导、以规范为约束,多措并举提高档案工作标准。在档案室与业务庭室对接工作方面,档案室工作人员做好档案交接归档、借阅工作,对诉讼卷宗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归档信息填写等具体操作中提出专业且具有实操性建议要求,以提高档案室与各业务庭室配合工作效率,确保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提高档案利用动态 开展便民档案借阅服务‍

  

  为方便当事人查询档案,在诉讼立案大厅设立档案查询窗口,提供便民服务。严格按照《档案查询制度》禁止无关人员查阅档案,以确保当事人隐私不被泄露,并核对材料手续、做好出借档案记录,每年累计借阅次数达2000次以上。2021年11月,利用吉林电子法院网站进行网上阅卷,制作《吉林电子法院网上阅卷指南》手册,便于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使用。疫情期间当事人仍可使用该系统查阅档案,真正做到“阅卷不出门,信息多跑路”的便民举措。

  

  档案是文明传承的见证,是记载历史的凭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总结经验、认识规律、延续历史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档案。”今后,龙井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讼档案服务审判的积极作用,以更加高效、更加严谨的管理态度保管好档案,助力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6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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