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跑出稳企纾困“加速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南宁市两级法院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涉企案件3.89万余件,涉案企业2.92万家,涉及资金50.87亿元,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有力推动南宁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诉讼走“便道” 纠纷“一站”解
员工误导客户将资金汇入个人名下,对合作双方的短期现金流与合作进度造成影响。今年3月1日,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涉企专业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考虑到企业经营的紧迫性,法院开辟“绿色通道”,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案件。当日,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员工向原告客户偿还不当得利款项及利息。
该案是经开区涉企专业法庭2月25日成立后,开庭审理的第一案,也是该庭当庭宣判的第一案。截至5月,该法庭受理涉企案件数同比下降17.7%,涉企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5.6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55%。
这是南宁市两级法院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分类,推动涉企诉讼“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加快涉企案件审判节奏,持续减轻企业诉累。
图片南宁市中院联合广西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区首个“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站”和“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特邀调解组织”揭牌
江南区人民法院重点搭建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联合多部门成立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联合保障中心,为辖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治服务。
良庆区人民法院设立涉中小微企业立案专窗,对涉企案件加盖“绿色印章”,重点提醒案件承办人提高效率,实现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成立全国首个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联动保障中心及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近3个月,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22万元。
图片西乡塘区法院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联动保障中心成立当日,巡回法庭现场调解案件
兴宁区人民法院成立“非公企业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巡回法庭”,诉前委托、聘请商会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创新推行“坐诊+随诊”模式,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有效解决企业司法诉求,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巡回法庭及联合调解中心办理案件平均时长96天,低于全区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
立足提升涉企司法服务质效,2021年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搭建“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平台34个,引进特邀调解组织46个,有效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
调审促“双赢” 执行有“温情”
“法官,我们愿意支付逾期的违约金,但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销售不顺利,公司资金短缺,拿不出钱来。”今年初,一家被告房企的负责人在庭审中如是说。
一边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边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涉及民生且涉众面广,如不能妥善处理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个案子该怎么判?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法庭法官另辟蹊径促双赢,最终这起案件以减免业主物业费抵扣违约金的方式完美落槌。
南宁市两级法院调解、审判的类似案件,并不在少数。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在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中,着力提升司法温度,规范财产保全、财产处置的审查办理程序,灵活运用“活封”、财产置换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邕宁区人民法院在主持调解一起上市公司采购货物引发的货款纠纷案件时,了解到该批系列案不仅影响到多家企业的经营发展,还可能危及一家涉农牧产品上市企业的股票涨跌。为此,法官加快引导原、被告,并初步达成调解意向,酌情提出先行解除已冻结的影响公司业务的银行基本账户,其他账户或财产待相应分期款项履行完毕后,再逐步解封的调解意见。最终,这个涉及23起合同纠纷、总标的达9136万余元的系列案件,耗时26天妥善结案。
图片邕宁区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青秀区人民法院自贸区首家商事争议诉调中心成功调解并及时司法确认一起标的达4224万元的商事纠纷,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图片青秀区法院对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一起商事纠纷完成司法确认
武鸣区法院伊岭工业集中区法官工作站诉前化解一起标的达1230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促使停工近11个月的企业复工复产。
西乡塘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因措施不当影响中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依法变更保全标的物的方式解除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冻结,已为7家企业盘活资金4500万元,有力保障企业流动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本着帮扶困难企业、挽救危急企业,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善意,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执结涉企案件2196件,执行到位9.21亿元。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44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