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家事审判“和”文化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近日,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名单公布,互助法院家事审判“和”文化榜上有名,是青海省法院系统唯一入选单位。


“和”字在甲骨文中指音乐之和,后被引申为一切事物和谐关系之意,“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提到,“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这种“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2018年,周强院长强调,要在家事审判法庭中融入家的元素、体现和的文化,帮助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
自2016年6月被最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互助法院针对家事案件身份性、伦理性、私密性的特点,结合本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婚姻家庭类案件频发多发等特点,精准定位“和”文化精髓,确立了“以家为本、情感修复、多元化解”的工作理念,将家事审判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了多元解纷的家事审判“互助模式”,走出了一条适合青海农区家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
专区专建,打造“和”文化长廊
改革初期,围绕家事案件具有人身属性的特点,以“和”为主旋律,以营造“家”的氛围为着力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互助县法院和台子、双树法庭投资建设“家庭式”家事案件审理场所3处,并创新家事法庭的布置,用圆桌替代了审判台,用“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称谓标牌替代传统的原、被告标牌, 着重凸显轻松的家庭氛围,弱化法庭的冰冷和威严,从而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的情绪。法庭内配置了沙发、多媒体播放器、饮水机、花盆等,让当事人走进家事法庭,就能感受到家的氛围、重拾家的温馨。
2019年,本着 “婚姻诊所”的定位,对原有的“家事法庭”升级改造,打造了集案件审理、心理疏导、情感修复、多元调解为一体的家事审判专区,新设了亲情修复室、亲子观察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区,打造了以“习总书记家国情怀”“夫妻相处之道”“尊老敬老爱老”“家庭家教家风”等九个主题教育板块的文化长廊,助力修复亲情,促进家庭和谐,营造“家”“和”文化氛围。
融“和”文化之魂 解家事纠纷之结
家事审判是法院工作中与“和”文化最密切相关的领域,家事审判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以法官的“亲和”桥梁来消弭当事人之间的隔阂。
互助法院坚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家事纠纷诉讼的全过程,对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法官指导家事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工作,家事法庭变为“亲情修复站”,家事法官变身“家庭医生”,诊断、治疗、修复破裂家庭,重点引入“播放视频修复亲情”。离婚案件中,家事法官利用多媒体显示屏播放当事人结婚录像、子女生日聚会视频、照片PPT等。通过对幸福、浪漫往事的回忆,达到弥合情感裂痕的目的,以唤起双方当事人对待婚姻的初心。创新推出了财产诚信申报机制、心理疏导机制、感情冷静期制度、夫妻感情测评制度、离婚证明书制度、回访制度等,与县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联合成立了互助县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五级两员”的多元调解平台。
通过大量工作实践提炼出家事案件审理“六专”及亲情修复“六法”:“六专”为专门机构、专业人员、专业培训、专立制度、专门案由、专门程序,“六法”为对症询问忆往昔、冲动起诉冷处理、播放视频寻初心、子女亲朋齐相劝、个人隐私重保护、跟踪回访探成效。家事法官在情理法中努力寻找一条巧解家务事的康庄大道,积极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省农村地区家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
幸福家庭课堂,传递“和”文化内涵
互助县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始终注重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自2018年7月“幸福家庭课堂”开办以来,为了扩大教育辐射面,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陆续在互助县城北幼儿园、五峰镇、农商银行、南街社区、西山乡、南门峡中学等地进行了巡回宣讲,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观念。
2019年6月14日,聘任“最美青海人”、 “最美家庭”获得者魏建军同志为我院“幸福家庭课堂”讲师,并组织开办了“幸福家庭课堂”之夫妻相处之道讲座,魏建军以亲身经历给15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讲解。讲座结束后,家事法官立即组织调解,有12起案件当场以撤诉、调解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幸福家庭课堂”,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观念,扩大和延伸了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辐射功能,此举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并被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
家事回访,“和”字传递司法温度
“感谢法官,我们现在有了美满的生活,夏天到了,我家新修了房子,想请你们来村里看看我们的家”,2021年6月8日,互助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接到当事人电话邀请,并于6月10日应邀前往当事人家中,就案件进行回访,童某见到法官,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不断说着感谢的话。
时常能看到互助法院的家事审判法官们奔走在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对办结的家事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是否已经真正得到化解。
互助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调解和好、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案件中,积极开展案后跟踪回访。通过落实回访制度,将家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延伸到了家庭,既调解了夫妻关系,修复了夫妻感情,又调解了家庭成员的关系,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上了双重保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办结的家事案件进行回访,旨在了解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是否已经真正得到化解,检验家事案件的审判效果,将司法服务由审判延伸至判后,以“以家为本、情感修复、多元化解”为目的,适时发现问题,疏导情绪,修复关系,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案件特有的柔性司法,同时,根据回访工作的反馈,总结审理经验,创新工作举措。
古语有云“家和万事兴”,一个“和”字,意味深远,寄托着中华民族的美好愿望。家事审判的核心目标是和谐,而“和”文化也成为了互助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灵魂和名片。
今后,互助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推进文化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不断增强法院文化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85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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