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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开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交流座谈会

时间:2022-07-22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效能,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间的良性互动,7月13日下午,郏县法院组织薛店人民法庭、堂街人民法庭、冢头人民法庭、中心人民法庭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召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交流座谈会,并邀请辖区十余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座谈。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张会利主持。

      会上,张会利围绕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类纠纷在法律适用及司法裁判理念上的新变化和该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亮点特色两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阐述,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律师在代理侵权类案件过程中主动传导新司法理念以及如何加强诉前调解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随后,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于法律适用中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各人民法庭的员额法官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解答。最后,该院工作人员发放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宣传彩页,进一步加强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及非讼解纷机制的了解。

      会后,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们对交流座谈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大家纷纷表示,通过交流座谈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更新司法理念,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调整代理办案思路,主动宣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亮点优势,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下一步,郏县法院将继续完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互促共进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合理利用社会解纷资源,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两大职能,多措并举讲好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好故事、好经验,引导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促进司法审判水平和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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