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吉林高院审判绩效考核项目喜获“突出业绩”奖
近日,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度省直机关“奋斗‘十四五’、建功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评选结果的通报》。吉林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报送的“强化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引领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项目,荣获2021年度主题实践活动“突出业绩”奖。
2021年以来,在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融合促进下,吉林高院党组坚持把提升审判质效作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建立完善更加客观、科学、合理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引领、评价、激励与约束作用,实现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全省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新审判绩效考核工作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为确保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在“十四五”高起点开局起步,吉林高院党组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研判新形势、新任务,在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坚持抓紧抓早,2021年初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即时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提出把握“全方位、系统化、常态化、现代化”四个标准,实施“审判执行质效稳固提升、业务工作精品、队伍建设先锋”三大工程,并确定了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年度目标,进一步发挥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以此引领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咬定目标不放松、提质增效不止步。
精准设定审判绩效考核指标
审判绩效考核的核心在于考核指标的精准设定。坚持质量效果与效率并重,按年度研究制定吉林高院对各中院及吉林高院机关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在全省法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尊重审判工作客观规律,对考核指标进一步调整优化,加大重点指标考核权重,对结案率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进行前瞻性预判,明确年度目标值,对纳入省委政法委平安吉林建设考核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进行定向研判,调整规范计算公式和统计路径,加强对下指导。同时,坚持客观工作量测算与主观经验性评价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避免以行政化方式评价审判工作,挖掘审判工作潜能,激发法官内在动力,确保全省法院围绕考核指标有效推动执法办案各项工作。
加强审判绩效考核引领推动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审判绩效考核得到落实的重要保障。坚持审判管理常态化举措,逐步构建常态稳定、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结案均衡性常态稳定。依托法院办案业务系统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常态化加强基础审判数据监测,通过录入测算公式、采集动态数据、生成评价结果等,为审判绩效考核提供常态化、精细化的数据支持。坚持按月统计数据、按季度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有针对性第加强业务指导、调度通报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继续坚持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月通报机制,以结案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旧存案件占比(反向)、简易程序适用率、调解率6个指标赋予不同权重进行审判质效综合评价,改进通报方式,将各院介绍经验和表态发言由月度改为季度,持续发挥“抓两头、带中间”的促进作用,在全省法院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
加强审判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审判绩效考核结果转化是审判绩效考核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也是“最后一公里”。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核评价、引导、激励、奖惩等功能作用,形成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的浓厚工作氛围,推动全省法院审判工作收结案常态均衡、持续保持全国领先。2021年,吉林法院整体结案率、结收比双双位居全国第1位,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18年的46.7天减少至32.8天,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9位,审判质效持续稳固在全国法院前列,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2022年6月16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了“2022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评估结果显示吉林法院在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排名中连续七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司法公开成效持续凸显。
吉林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将始终保持“奋斗有我、就在吉林”的昂扬姿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以深化“奋斗‘十四五’、建功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党建与审判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勇毅前行,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75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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