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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找人刷礼物不付钱?跨省查封促履行

时间:2022-07-22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的

  有力协助下

  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申请执行人史某是一名主播,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财大气粗”的“金主”郭某。在郭某的授意下,史某从2020年7月起开始帮其在直播平台给其他主播打赏礼物。在刷了17万元礼物后,史某向郭某要钱。但是此时的郭某却多番推脱不想给钱。几经周折的史某要回了7万元。而后,郭某便以自己在国外为由,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史某将郭某诉至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需给付史某欠款10万元。

  

  

  

  但判决生效后,郭某始终拒不履行,耐心耗尽的史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人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郭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虽远不足以清偿债务,但是其在福建省安溪县有一套住宅和一个车位。为防止郭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办案人当即委托安溪县人民法院查封不动产。安溪县法院两日内即办结查封手续。本案查封是法院对郭某名下财产的首次查封,办案人决定对车位进行评估拍卖。在安溪县法院的协助下,勘查现场、张贴评估拍卖通知书等拍卖工作有序开展。

  

  

  安溪县人民法院干警勘查车位

  

  本以为需要拍卖处置财产才能执结的案件却突然有了转机。6月底,办案人接到郭某父亲打来的电话,其表示自己从郭某所在的小区物业了解到郭某的车位现被法院查封,向法院询问详细情况。办案人告知郭父,因郭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史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司法拍卖郭某名下的车位以清偿债务。郭某父亲赶紧请求法院暂缓拍卖,自己将积极想办法筹款。7月7日,郭某父亲将全部执行款10万元转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提示: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法院可以掌握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信息,不要因为自己财产不在当地就存在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74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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