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涉老诉讼改革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确保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老年人参与诉讼的难点问题,着力打造“一个”服务窗口,建立“两项”工作机制,开展“三类”专项工作,不断完善适老诉讼举措,拓展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全过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打造“一个”服务窗口。在南昌中院诉服中心设立老年人诉服绿色通道,让老年人享受优先接待、优先办理服务。配置轮椅、拐杖、老花镜、医药箱、血压仪、饮水机等便民设施,确保老年当事人可以得到家人一般的服务。依法准许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口头起诉,有效给予老年人诉讼服务指导和帮助。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通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实现快速、便捷立案。开展网上立案、电子诉讼的同时,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司法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跨域立案、跨域庭审服务,让老年人就近完成立案、庭审等诉讼活动,全面保障老年人顺利参加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坚持服务老年人需求导向,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二是建立“两类”工作机制。建立“法院+”多元化解机制。坚持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目标,把调解作为处理老年人纠纷的必经程序,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同时积极利用社会矛盾纠纷三调联动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严防涉老年人纠纷的民事案件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甚至矛盾激化引起群体性事件。着力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法院+老龄委”“法院+妇联”多元化解机制,健全涉老矛盾纠纷联动化解体系。探索建立差异化识别机制。在对老年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定审查的基础上,对老年人诉讼行为能力进行评估分类;强化真实意愿查明机制,在涉老年人诉讼相关环节中特别设置询问、核对程序,更加注意核对委托代理手续、授权范围,防止其意愿未充分、真实表达。对未到场、未到庭的老年当事人则以电话联络或上门走访方式,以确认其真实意愿;根据老年人诉讼能力等级及个案情况,由亲朋好友或所在社区(村)指派相关人员陪同参与诉讼过程,避免出现老年人参加调解和庭审时“听不明、说不清”事实和意见的尴尬。聚焦涉老年人案件类型和特点,探索建立涉老年人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提供和睦稳定的家庭环境。
三是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借用“以房养老”之名实施的“套路贷”,依法惩处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消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开展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加大涉老年人居住权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及时维护老年人居住权益,保障老年人住有所居。创新涉老年人精神赡养纠纷案件执行方式,督促、引导赡养人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对于赡养费、医疗费的先予执行案件,要求收到案卷及时完成文书送达并进行线上查控;在执行到款项后,要在第一时间将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若老年人提供账号信息有困难,积极主动帮其查询账号信息,必要时可上门直接发放现金;对于老年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等费用,做到善意文明执行。开展涉老民事欺诈案件审理专项工作。对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案件,要准确判定老年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在受欺诈方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时依法裁判,同时让实施欺诈行为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以“养老”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线索,应准确识别并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民事权益。及时梳理分析涉老诉讼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法院涉老诉讼工作均衡发展。
四是推进“四项”涉老重点工作。开展涉老司法救助工作。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当事人,南昌中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受害老年人临时庇护、法律援助的帮扶力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建立多层次救助体系。对因侵权行为致身体伤害,因被执行人履行不能而无法获得足额赔偿、补偿,出现严重生活困难的,予以司法救助,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涉老诉讼试点工作。根据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和涉老诉讼案件数量,确定南昌县、青山湖区、新建区法院为此次涉老诉讼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涉老审理机构,设立老年人维权合议庭,主动加强与基层政府、基层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有机衔接、互相协调。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加强巡回审判,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老诉讼专题调研工作。积极探索涉老年人案件的审判特点,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审判工作经验,提炼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不定期发布涉老诉讼白皮书、指导意见、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涉老审判工作能力。加强与大专院校合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涉老诉讼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课题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共同提高涉老诉讼工作水平。开展涉老诉讼人文关怀工作。在办理方式上,对涉老年人案件可优先安排更多适用方式相对缓和的调解方式;对进入庭审的案件,应将审理节奏适当放慢,并增强判后释法工作,从“法”与“情”两个维度展开。以“诉事速办”服务通道为载体,积极回应参加诉讼老年人的需求,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489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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