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黄南中院赴门源县执结一起“骨头案”
时间:2022-07-22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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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履行兑付生效裁判法定职责,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正和交易安全,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赴本省门源县执结一起“骨头案”。

该案系米某某与冶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司法拍卖程序后,买受人马某在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竞买米某某位于门源县浩门镇向阳东路向阳小区某号房产,但米某某拒不腾空。该案在执行过程中,黄南州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米某进行谈话,劝其主动腾退房屋,但米某某拒绝腾退,黄南州法院张贴腾退公告限其自觉腾房,但其仍置若罔闻,黄南州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行动前,黄南州法院党组作了详细安排部署,由于强制腾退房产案件复杂、易引发突发状况,强制执行前,认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和处理突发问题的预案,确保此次强制执行安全有序开展。此次行动由黄南州法院分管副院长带队,提前一天到达现场,邀请门源县法院协助蹲点驻守。7月14日上午,执行干警按照预先分工和任务开展工作,腾退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米某某不在现场,米某某妻子和女儿情绪激动并有过激言论,州法院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和妨碍执行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妻子和女儿态度缓和,主动配合腾退工作,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执行现场井然有序。
下一步,黄南法院将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害执行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胜诉竞拍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16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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