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小物业大民生 精准发力解纠纷

俗话说,小物业大民生,矛盾不大影响深。近日,城东法院小额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办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青海某某物业服务公司将业主祁某某诉至城东法院,主张业主祁某某支付拖欠长达六年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共计5958元。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约谈了原、被告双方了解该案为何拖欠物业费长达六年之久。在经过前期电话沟通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可调解的空间,于是将原、被告双方约至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祁某某情绪激动地说着,“因自家房屋是顶楼,每年下雨的时候,屋顶都会漏水,每次给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也不及时解决处理,索性物业费也不交了”。原告青海某某物业服务公司在调解中对被告房屋漏水及后期维修的情况也当庭进行了解释和说明,“被告房屋漏水确有此事,但原告已经派人上门进行过维修,后因双方对屋顶需要粉刷没有达成一致,被告一直拖欠物业费,遂形成纠纷。”承办法官在听取各方的诉求及答辩意见后,基本判断得出该案物业费拖欠长达六年之久的症结所在,承办法官积极疏导被告祁某某的情绪,向其解释说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同时指出屋顶漏水涉及房屋质量问题,应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涉,明确告知被告祁某某屋顶漏水后原告派人进行维修,已尽到物业公司维护和修缮的义务,作为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调解当日双方当事人虽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承办法官在调解工作结束后趁热打铁,与原告进行了电话沟通,对原告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其主动联系被告积极解决屋顶后期的粉刷问题。时隔两天,原告向城东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的申请书,经了解,原告在调解结束后,主动联系被告,积极解决屋顶粉刷问题,被告也主动缴纳了拖欠长达六年之久的物业费。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采用庭前调解、电话沟通等方式,以案释法,使业主和物业公司更加深入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更好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促使双方建立共赢、和谐、长久的关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切实解民忧、办实事,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96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