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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加快构建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体系

时间:2022-07-27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巩固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成果,吉林高院提出开展为期四年的“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利用两年时间建设完成涵盖审判、政务、队伍工作三大领域、21个方向、119项具体工作标准。吉林高院审管办对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要求,于2022年5月份下发任务清单,分解出17项审判管理标准化建设任务内容。其中,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建设项目由审管办牵头,与吉林中院、长春林区中院成立项目组共同推进项目落实。

  

  

  吉林高院审管办统筹制定《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建设任务施工图》,按照《施工图》规划,项目组先后开展对最高法院、全国先进法院、吉林法院可参考借鉴的司法公开相关制度文件的收集工作,对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近9年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成果的分析工作。2022年7月22日,吉林高院在吉林市组织召开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建设研讨会,研究拟定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实施标准。长春、吉林、延边、松原、长春林区等10家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架构应延续已有成熟、定型的工作做法,按照最高法院、吉林高院司法公开内容要求标准,涵盖审务、审判、执行、司法改革、诉讼服务、司法宣传六类标准。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实施标准在具体实行实施中应直接运用于调整司法公开网栏目信息,作为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的评审依据。同时,应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并充分借鉴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标准和全国先进法院司法公开指标考核内容,对吉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具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内容应具有吉林特色,应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紧密与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应用等重点工作内容融合,充分调动展示法院阶段工作成果;与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司法透明度评估指数中的裁判文书反向公开、执行惩戒曝光、公开特约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等指标评估趋势结合,前瞻司法公开趋势发展;与“加强管理年”、“标准化建设年”重点任务相结合,持续推荐全省法院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工作,全方位体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特色。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形式应充分融合已有诉讼服务功能。通过开展网上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与最高法院减刑假释、网上拍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等网上办案平台衔接;实现与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功能结合衔接;实现对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信息、监管信息、公告信息查询公开,重点围绕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公开服务。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建设要坚持“三个一”实施落实,即一套标准、一个平台、一项活动。以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实施标准为制度基础,以吉林法院司法公开网为平台载体,以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为检验措施,努力达到持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奋斗目标。下步将组织全省法院对吉林法院司法公开网公开平台栏目进行规范设定,对公开的司法信息内容统一发布标准;组织开展吉林法院2022年度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积极参与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活动,对实施落实效果组织验收;在《人民法院报》、《吉林日报》、吉林高院公众号等媒介上推介工作成果,扩大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建设社会影响。

  未来可期,阳光向上。用标准的尺度对阳光司法进行指导、检验和评价,为法官办案列出权责“清单”,为百姓衡量司法公正提供“标尺”。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吉林法院将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依托司法标准化和信息化确保各项司法公开措施的落实,以公开树公信、保公正。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9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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