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巡回审判创移动微法庭品牌 立审执整合处理一朝解纠纷
这是一场亲情与爱情、理性与法治交织在一起的婚姻家庭案件,其中掺杂着太多的心酸与无奈。但无论如何,都已成为生命中的一段过往,自此开始各自生命中的另一段旅程。7月18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他向立案庭工作人员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件。
王某与郑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8月2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2014年王某患上视神经脊髓炎,导致双目失明、高位截瘫,夫妻双方因此产生矛盾。郑某于2017年离家出走,因王某没有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便于2020年起诉郑某要求其支付扶养费。长春市双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后,由于郑某未按期给付扶养费,王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因为每次执行都面临着郑某踪迹难寻及经济能力有限的困扰,王某萌生了结束与郑某的婚姻的想法,要求郑某只要同意一次性支付扶养费50000元就解除婚姻,但由于王某双目失明且高位截瘫,便求助于长春市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代理该案。
律师在了解王某的真实想法后,想办法联系到了郑某,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后,确定郑某对王某已无感情,亦同意结束与王某的婚姻,但郑某对于给付50000元扶养费尚存在困难,正在想办法筹措资金。同时,律师也向长春市双阳区法院寻求快速解决的办法,希望能尽快将案件快速处理完毕。
立案庭法官仔细研判案情,考虑到原告王某双目失明且高位截瘫,提出了将执行案件先行解决再处理本案的想法。在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当即决定对原告王某启用“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与速裁团队、执行局干警一起上门,到王某家中同时进行立案、执行、巡回审判等工作。
7月19日,法院一行人来到王某家中,立案干警审查了王某提交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并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及网上立案,整个过程仅用时10分钟,之后便准备在王某家中开庭审理案件。


由于郑某还涉及尚未给付王某扶养费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在庭审前将9000元扶养费收取并交与王某,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至此,该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随后,速裁团队在原告家中搭建起一个简易的小法庭,对这起离婚诉讼进行审理。在调解阶段,速裁法官充分释明了调解的原则和优势,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闭庭后,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5万元的扶养费。
该案中,办案法官从减少当事人诉累及离婚纠纷需在一方有困难时另一方有扶养义务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多元解纷的新路径,借助法援律师了解了案情,在前期调解成果的基础之上,联合执行法官,将尚未执行的执行案件与离婚纠纷一并整合处理,成功地解决了双方多年的感情纠葛。
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是长春市双阳区法院“苔花工程”项目中打造移动微法庭品牌的一项具体内容,通过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诉讼服务切实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99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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