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法官巧断“羊”官司 双方纷争得化解
时间:2022-07-27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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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干警深入到湾沟镇,现场实地进行调查调解,及时审结一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3月13日,原告冯某在自家附近的山上放羊,傍晚时分赶羊群回家时,被告袁某饲养的一条黑红色大狗冲出来咬死了冯某羊群中9只小尾寒羊,冯某找袁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始终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冯某无奈之下,选择将袁某起诉至湾沟法庭,请求法院判处袁某赔偿其损失。办案法官承办此案后,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调查、调解。冯某认为,自己除了羊只损失外,后续还产生了治疗伤羊的费用。被告则认为案发时间是3月份,羊的市场价格无法确定,原告索要的数额没有标准。

为消除当事人疑虑,显示公平,办案法官带领法庭工作人员、两名当事人到原告冯某羊舍,对其饲养的羊群中选取了两只羊进行称重,并参照周边养羊人的意见扣除2022年3月份至6月份羊的生长重量,估算出被狗咬死时羊的重量,为公平起见,办案法官还还邀请了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两名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并进行市场价格认定。
看着事实一点点清晰,办案法官趁热打铁对袁某进行明法释理,向她说明动物饲养人对饲养的动物有管理义务,对于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对其耐心调解、说法和证据事实面前,袁某也表示愿意与冯某和解并履行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家中接连发生变故,经济上遇到了困难。冯某在了解被告经济状况后同意减少赔偿数额,双方当场达成赔偿协议,原告申请撤诉。
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马锡五”审判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81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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