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借款不还昔日好友反目 悉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时间:2022-07-27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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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循化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期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全部内容,涉案金额达12万元。

马某与韩某曾是好友。2019年10月韩某因修建老家房屋资金困难而向朋友马某陆续借款32万元。房子建成后韩某先后偿还了马某的20万元借款,剩余12万元韩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欠未能偿还,无奈之余,马某前来循化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咨询并寻求法律帮助。

调解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曾经是好朋友因为借款纠纷闹的不愉快,面对面坐下来调解可能会激化矛盾,结合案件实际调解员从友情入手,采取背对背等较为灵活的调解方式,悉心组织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期达到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目的。经过不懈努力地倾情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欠款12万元,韩某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偿还马某3万元,余款9万元约定于协议签订起一个月之内被告韩某一次性偿清。同时,为了确保协议如期履行,双方申请司法确认。
被告韩某最终在协议约定的一个月内拿着9万元现金前来诉前调解中心提前履行协议内容。双方互相给予了谅解并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让原本反目的老友放下嫌隙,和好如初。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循化法院持续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又一真实写照。下一步,循化法院将持续推进诉前解纷工作,主动融入分层递进的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12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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