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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催婚,两90后相识七日领证,三个月后闪离

时间:2022-07-30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90后的小军被家人催婚,与小丽相识七日闪婚,三个月时间中小军多次联系小丽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丽婚姻关系,并要求返还彩礼。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婚姻案件,经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相应彩礼。

  原来,被家里各种花式催婚的小军,经他人介绍结识了小丽,一周后二人办理登记结婚。婚后小丽外出工作,本就感情基础薄弱的两人,分居两地,更加缺少沟通。小军多次联系小丽未果后,他与家人认为小丽骗婚,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核实情况,谁知此时小丽已与他人一起同居、在外旅游。考虑到小军、小丽根本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无法劝和,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妥善处理好彩礼纠纷,化解两个家庭之间的愤懑情绪,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办法,帮助双方分析纠纷产生原因,耐心释法说理,充分了解双方真实意愿,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小丽向小军返还彩礼12.6万元及相应物品。

   法官寄语: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没有充分了解对方,婚姻中没有建立起感情就“闪婚”,从而酿出了“闪离”的苦果。冲动和草率的婚姻,结果可能导致两败俱伤,莫把婚姻当儿戏,婚姻更应三思后行,切莫被催婚就匆匆忙忙选择结婚,避免草率行事造成家庭破裂,人财皆空。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13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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