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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破产和解后,这家公司成为当地龙头企业

时间:2022-08-0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他们家的干果味道好、质量高,价格也不贵,我们采购了15万元的干果给员工作为中秋福利。”7月27日,河南省某公司林经理说道。

  

  

伊犁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二庭庭长赵凤(中)分享破产重生的喜悦。通讯员 王一龙摄

  

  伊犁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020年因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目前,公司不仅还了债,还通过转型干果加工和粮油灌装,直接带动2000多家农户稳定增收,我连做梦都没想过。现在,我又增加了一个生产车间,增加了3条生产线。”伊犁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这家企业“起死回生”,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的积极作为分不开。

  

  伊犁州分院当年在审查中发现,该企业虽受制于流动性资金短缺无法偿债,但生产要素齐备,品牌具有知名度,债权人数量少,还具有经营价值和生产潜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讯员 王一龙摄

  

  为挽救这家企业,伊犁州分院为该企业选定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梳理、评估,创新拟定“破产和解+执行保障”的和解草案,制定自愿选择、风险自担的分级偿债模式,让企业迅速恢复生产。

  

  同时,该院定期对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对引进的重大项目和相关重大合同等有关事宜迅速跟进,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服务。

  

  在法院的倾心帮助和有效“救治”下,该企业2年时间偿还债务1000万余元,成功实现脱困重生,其注册的两个自主品牌成为伊犁知名品牌。

  

  近年来,伊犁州法院持续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本着“多重整挽救、少破产清算”的原则,以“盘活有效资源、促成破产和解”为主要审理思路,不断细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保障措施,为困境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振兴提供了时间和机会,先后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4家企业重获新生。

  

  “谁能想到,前年我们还面临着破产清算,今年就预计收入能达到2500万元,多亏了伊犁州法院的帮助!”伊犁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感慨地说。

  

  据悉,目前,伊犁某食品有限公司成为自治区100家重点培育企业和察布查尔县农业产品重点龙头企业。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34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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