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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进行时·喀什地区伽师县法院 | 中心“再优化” 诉服“再升级”

时间:2022-08-0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喀什地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立足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多元化”调解格局,推动整合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各自优势资源,借助县乡村三级力量,发挥人民陪审员、村委会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明确相互衔接、密切配合职能作用,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高效、更便捷。

  

  伽师县法院持续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四位一体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将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一厅三区三中心”(立案综合服务大厅、导诉区、休闲等候区、自助服务区、信访接待中心、调解中心和速裁中心),依托信息化平台,升级“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模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实现立案服务方式多样化,积极拓展巡回司法服务,对部分继承、赡养、邻里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地开展普法宣传。

  

  伽师县法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请特邀调解员、律师、人民陪审员等解纷力量定期到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驻点参与调解;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点,在院机关及法庭周边乡镇成立法官工作室,不定期安排法官、法官助理到企业、社区、乡村进行巡回办案、巡回调解,目前已成立法官工作室12个,设立4个中心法庭,联合建立“红色驿站调解室”“海霞调解工作室”,实行“调解员+法官”专业调解制度,完善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实现分调裁审衔接流程化,减轻当事人诉累。

  

伽师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斌表示,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把规范诉讼调解对接程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前,根据群众意愿,分类流转至各基层司法调处中心,委托基层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调解,对未调解成的纠纷依法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31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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