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院与抚州市委党校签署院校合作协议挂牌成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
7月29日上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共抚州市委党校(抚州行政学院)签订院校合作协议书,并为院校共建项目—“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进行揭牌。抚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有智、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雷祥根共同揭牌。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英龙与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雷祥根分别代表院校方签约。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饶辉华,市委党校副校长邹志坚,市委党校教育长黄凤根出席合作签约、揭牌仪式。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松涛主持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通过共建课题研究、深化交流互动、专项课题研究等机制以及设立现场教学基地,充分利用行政案件与行政执法密切关联的特点,发挥党校法学理论资源深厚、学员领导干部集中的教学优势,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法学教研单位依法治校水平。校方可根据教学需要,就旁听案件或学员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安排学员与法院人员进行交流互动。院方安排观摩庭时,以线下现场教学观摩为主,并可以就行政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新型问题,向学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建议。双方可就司法、执法实践难题、学术理论前沿课题等,共同开展专题研讨,共享研究成果,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的有机融合。

雷祥根在致辞时指出,在市中院设立市委党校首个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将进一步丰富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有效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的现实深度和实践力度,有利于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党校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发挥党校集中培训的学员资源、法学专业教师的理论特长,借助人民法院司法实践资源的独特优势,与市中院视情商定安排学员至观摩庭开展现场教学,深化交流合作,把“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打造成“法治抚州”建设的闪亮名片。

周有智在揭牌仪式上强调,共建“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是市中院与市委党校共同落实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改革探索。要聚焦“法治思维”,让教学基地成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为抚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要聚焦“关键少数”,让教学基地成为助推依法行政的新平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要聚焦“能力提升”,让教学基地成为开拓眼界、增长才识、锤炼本领的新课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要聚焦“品牌效应”,让教学基地成为做深做实“党建+”的新载体,充分发挥党校深厚的法学理论资源,充分挖掘人民法院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化交流合作,力争打造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模范教学基地。

市中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市委党校师资代表参加合作签约、揭牌仪式。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47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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