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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法院巧断姐妹邻里纠纷案件

时间:2022-08-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让墙诗”脍炙人口,邻里之间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也为社会所提倡。但在民事纠纷类案件中,邻里之间因矛盾对簿公堂的情况并不少见,其中也不乏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的。

  近日,余干法院巧妙借助村里有名望的老人的力量,成功调解了一起原被告为姐妹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吴甲与吴乙系同胞姐妹,成年后嫁到同一个村庄,且把房子做到一起。因吴甲家橘子树的生长影响了吴乙家的车辆进出,故吴乙趁吴甲家中无人时私自将该橘子树砍伐,事后吴甲为了报复,将吴乙家的玻璃窗用石头砸碎,两姐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吴甲受伤住院花费五千余元,诉至该院要求吴乙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发现这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都已年过六旬,承办法官深知以诉讼途径解决家庭纠纷的弊端,于是当即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请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本村有名望的老人介入调解,在村委会的帮助下找到了村里80多岁的老书记,也是双方当事人的亲叔叔。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把关,说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老书记”从情理角度劝解,指出家人之间应该互谅互让、互相理解与支持。情理法相结合,一环扣一环,促成了这起纠纷圆满化解。最终,吴甲与吴乙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由吴乙赔偿吴甲住院费用的一半,最终两姐妹重归于好。

  法官说法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互相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在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三个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看起来标的金额不大、因果关系清楚、法律规定简单,但在审判实践中,这类占比不大的案件恰恰最具有“表象简单、实则复杂、冲突容易升级”的特征,主要由于:

  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积怨已久

  相邻关系事关双方生活或切身利益,涉诉之前往往已多有冲突、积怨已久,在诉讼中情绪对立不易缓和,利益冲突不易平衡,致使案件的调解工作难以进行。

  审理和裁判难度大

  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普遍举证能力较弱,且有些争议事实及成因的存在难以通过书面形式呈现,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或者现场勘察调查来确定。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条文更倾向原则性规定,裁判规范和标准难以统一。

  因此,邻里纠纷应注重运用调解手段,从源头化解矛盾,通过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沟通、协作,加强引入有名望的老人或有关系的中间人共同促成调解和好,缓解当事人的不平衡心理与对立情绪,本着互让互利、团结邻里的心态协商沟通,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79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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