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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法院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家暴”止步

时间:2022-08-13 来源: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第一周,安多县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本案中,申请人央某与被申请人吾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因吾某惯有酗酒的恶习,经常在酒后辱骂殴打申请人央某,曾在邻里和警方多次调处后,吾某仍旧恶习难改,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再次殴打申请人央某及孩子,为确保申请人及孩子的人身安全,央某向安多县人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结合在案证据,承办法官先后调查走访了辖区派出所、警务站、当事人邻里等地,经多方调查核实,承办法官认定申请人央某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并依法迅速作出裁定,同步送达双方当事人及派出所、警务站、社区等协助执行部门。

  

  经回访,双方当事人目前生活状况良好,没有过激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既是申请人的“护身符”,也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下一步,安多县人民法院在继续强化办案中普法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反家暴工作体系,畅通救助渠道,全方位对申请人形成多重保护。


  


原文链接:https://xz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5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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