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7月以来复议案件激增5倍
7月1日统一复议职责以来,朝阳区首月共计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77件,较近三年平均月收案件量(约为45件)增加5倍多。面对复议改革后案件量大幅增加、新类型频出的情况,朝阳区司法局迅速响应、多渠道发力,高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一、立足专业便民 畅通接待咨询渠道
朝阳区创新性构建了“1+1+43”的行政复议朝阳新模式,即在区司法局设立1个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在朝阳交通支队专设1个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在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司法所分设43个行政复议宣传咨询点。该模式有效拓展了复议渠道,彰显了复议为民、复议便民的制度优势。

复议改革以来案件量大幅增加,区司法局充分发挥“1+1+43”新工作模式的优势,充分利用受理中心资源,坚持全过程调解;将交通领域的复议案件引导到分中心受理,结合分中心的信息技术优势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结合证据现场释法,将大部分纠纷化解在案前,案前化解率近50%;引导43个街乡咨询点充分利用地理优势,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复议宣传和咨询。

二、立足实质化解 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
某劳动者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历经劳动仲裁、诉讼,才收到法院确认劳动关系终审判决,后因疫情等因素,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时限一个多月。接到这名劳动者的复议申请后,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案情,与被申请人所在朝阳区人社局协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及疫情等特殊情况,经补证,被申请人依法为其办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案件依法终止,为申请人历时超过两年半的工伤认定之路画上句号。
近期,朝阳区接到多起涉及社保稽核、未成年子女入学、非法户口注销等领域案件,此类案件案情复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朝阳区司法局先后多次联合区教委、区人社局、市、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协调会,就如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出意见建议;针对合法不合理的案件,从法理、情理、执法实践等角度深入分析讨论,依法进行调解,为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发挥应有作用。行政复议调解得到群众认可,多次收到申请人赠送的锦旗。

三、立足长远发展 审慎办理涉企案件
北京某物业公司因疫情期间未落实国家有关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规定,没有及时将多收取的电费差价返还给最终用户,被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后该物业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申请人并无主观占有或故意拖延发放电费差价,且能够在被申请人首次问询前及时、主动、足额向最终用户退还了电费差价,故能够认定申请人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均比较轻微,可以裁量减轻处罚。经复议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的调解为企业减轻了60余万元的负担。

近期,朝阳区司法局集中办理了一批因虚假广告、电价调整等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涉企案件,对于经复议审理确实违法情节轻微、行政处罚过重的,在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内,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降低罚款数额,依法维护企业权益,也在疫情冲击经济的严峻形势下,为稳经济稳就业的社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持。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32589159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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