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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护航非公企业发展

时间:2022-08-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 周莹莹)仲裁解决纠纷具有时间短、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等特点。8月5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日前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发挥仲裁职能作用高质量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支持仲裁委与工商联建立仲裁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畅通与企业间的沟通机制;支持将仲裁列为企业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引导企业在有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达成请求仲裁的协议,全面推行仲裁联络员制度;支持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和企业中选聘仲裁员,从工商联组织中吸收热爱仲裁事业、长期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专家担任仲裁委组成人员,聘请工商联资深人士担任仲裁专家;创新仲裁服务企业方式方法,提高快速结案率、自愿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探索推进线上仲裁、云上仲裁。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把发挥仲裁职能作用,高质量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仲裁意识,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了解、接受、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要注重指导督促,综合运用联席会议、培训交流、需求调研、送法进园区进企业等多种方式,提高仲裁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稿件来源:2022年8月10日安徽法制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6389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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