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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积极探索“警律协作”机制 助推诉源调解见实效

时间:2022-08-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8月9日下午,普定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对近期发生的“7.1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与以往不同,此次的调解队伍告别了以往单一的只有交通民警和普通调解员的模式,还新增了由秀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的调解员,构成新型调解队伍。调解工作在新型调解队伍的共同努力下,有力有效,很快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自此,普定县探索建立的“警律协作”机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了有效的作用。“警律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作,得力于担任人民调解员的的律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灵活的沟通能力,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释法说理,在调解工作中往往能得到当事双方的认可,并一致放下心结,心悦诚服达成协议。

  

  自2022年7月22日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调度会召开以来,普定县交警大队认真谋划,积极建设交通事故调解组织和队伍,与普定县秀水律师事务所经协作,建立“警律协作”调处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制度,即由秀水律师事务所派员到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值班,担任人民调解员,对有需要调解的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开展调解工作,交警大队对进驻的律师给予适当补助。此机制于2022年8月8日,秀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驻普定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开始正式运行。同时,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指导。

  据悉,交警大队与秀水律师事务所将加强协作,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警律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助力交通事故专业性调解工作,解决非诉讼纠纷,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力做好安保维稳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8/t20220811_76062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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