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 服务生态强省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

8月11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经验,分析研判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有效发挥,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成效初现,专业化审判大格局基本形成,环资审判精品工程取得进展,环境资源司法机制不断完善,专业审判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980件,其中审理刑事案件5062件,民事案件16240件,行政案件11203件,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75件。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吉林特色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主线,以深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1+10”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为契机,以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协同性、预防性、修复性、公益性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培树精品工程,建设过硬队伍,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四大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树立“协同性”理念,强化内外协同机制建设,完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强化区域司法协同,着力构建吉林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同新机制。树立“预防性”理念,坚持环境保护预防为主,守护好生态环境安全前端防线。树立“修复性”理念,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将“修复性”司法放在更突出的位置,积极落实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主要责任承担方式的损害救济制度,探索“恢复性环境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执行机制。树立“公益性”理念,加强环境公益司法保护,强化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探索创新。要围绕服务生态强省建设,努力打造吉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特色品牌。切实强化黑土地司法保护,认真贯彻实施《黑土地保护法》,严厉打击盗挖黑土、非法占用黑土地、向黑土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破坏黑土地的犯罪行为。建好用好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基地,推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实质化运行。更好服务保障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切实抓好查干湖法庭建设工作,完善拓展西部河湖联通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打造吉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特色品牌,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要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全省环境资源审判“1+10”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做好集中管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人员调配工作,确保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在集中管辖后顺畅运行。建立集中管辖法院与其他法院协作机制,完善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审判、执行协作和宣传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适应集中管辖特点的外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强化跨域司法协作,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保护新格局,保障集中管辖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顺畅运行。要持续锻造过硬队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集中力量解决老百姓急愁难盼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环境司法专业水平,加快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整体提升。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会议评选了吉林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2021-2022.4)和吉林法院黑土地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辽源中院、通化中院、长春铁路中院、前郭县法院、梨树县法院和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分别作经验交流。
会议由省法院副院长宫斌主持,省法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及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法官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官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67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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