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制定出台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2-08-18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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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市委办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推进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全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2年8月5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诉前特邀调解员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诉前特邀调解员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诉源治理、源头化访更加深入,为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和前端化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共由8章38条组成,对人民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任职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保障、奖励和退出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立了一套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诉前特邀调解员联动管理机制,强化了诉前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织密了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网络。
下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司法局将联合召开丹东市诉前特邀调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议,将逐步改革原有的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全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dd/202208/t20220815_4652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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