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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制定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名录

时间:2022-08-27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法院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天津高院编制了《2022年天津市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包含具备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共11家,其中市、区医学会2家,司法鉴定机构9家。

  进一步规范涉诉医疗损害委托鉴定工作。以往具备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较少,各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就鉴定机构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名录》出台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名录内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在名录中随机选择,确保了选择鉴定机构程序上的公平、公正。

  进一步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权威、公正。针对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良莠不齐,可能造成鉴定结论的质量存在问题,市高院在编制《名录》的过程中,一方面组织市、区医学会及入围市司法局编制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天津分册》的相关鉴定机构召开会议,了解其在医疗损害鉴定方面具备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求愿意加入《名录》的单位及机构签署《承诺书》,保证依法依规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权威性、公正性。

  进一步为提升审判质效提供有力支持。以往会存在双方当事人在选择鉴定机构的过程中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协议,影响审判进程的情况;或者因对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缺乏了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委托的鉴定机构没有相应鉴定能力,最终无法进行鉴定的情况。《名录》对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作出指引,对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随机选择提供了依据。

  进一步强化对鉴定机构的动态管理。市高院参照《入册鉴定评估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名录》内鉴定机构的动态管理工作,对各机构申请的信息变更,如鉴定机构资质、鉴定范围、鉴定人资质、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内容的变化,随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对各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有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3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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