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 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8月18日,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成效经验,部署下阶段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柏峰主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抓落实、抓督导、抓研究、抓宣传”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相结合,坚持符合国情省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遵循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坚持立足司法职能和服务保障大局相结合,坚持改革驱动与科技赋能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和系统集成相结合,着力构建了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体系、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便捷多元的诉讼服务体系、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司法保障体系、统筹有序的组织人事体系和坚定有力的改革推进体系,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实现了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稳步发展。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全省法院要准确把握深化司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司法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着力在突破瓶颈、攻坚克难,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系统集成、统筹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改革的坚定性、规范性、协同性、人民性。
会议明确,今后四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总体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司法改革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继续坚持“抓落实、抓督导、抓研究、抓宣传”工作方针,以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牵引,以推动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重点,纵深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取得更大进展,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切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要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坚持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探索推进执行工作统一领导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进结构性重塑、系统化提升。要高度关注下沉案件的审判质量,健全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强化再审审判监督功能,统筹抓好相关配套改革,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要深化民生司法领域改革,坚持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要巩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提升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化人民法庭建设成果,推动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向基层、社会、网上、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全面推广延林中院“全域通办”工作经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打造科技新引擎、智慧新高地。注重提升在线诉讼质效,全面提升智慧应用水平,着力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发挥长春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职能,积极探索拓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在司法场景中的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吉林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要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推动队伍更专业、作风更过硬。要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法官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力度,完善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切实把队伍建设活力转化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改革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大力推进实施司法改革“精品工程”,增强改革宣传的创新性、实效性,及时总结推广司法改革创新成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省法院设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司改职能部门全体同志参加会议。省法院在长院领导在主会场参会,部分院领导因深入基层调研在分会场参会。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723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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