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大湾区律师将被纳入“广州涉外领军人才库”

时间:2022-08-27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布10项措施,鼓励和支持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港澳律师来穗执业,具体包括专项培训、执业保险、推介展示等方面。

  为加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融入,广州律协将在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设专职对接大湾区律师的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处理涉大湾区律师相关事务;设立专门联络渠道(邮箱、电话等),协助大湾区律师了解执业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培训交流等,为其在穗执业提供便利。

  福利保障方面,广州律协将为大湾区律师开设专项培训课程,包括办案流程介绍、内地法规讲解、专业领域办案等方面,不断提升大湾区律师的实务能力;协助大湾区律师购买执业保险等,提升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协助大湾区律师申请在穗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医疗保障、人才奖励等,及时向他们发布申请优惠政策需满足的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期限等信息,完善大湾区律师的福利待遇。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作为优质涉外人才,广州律协可以将其纳入“广州涉外领军人才库”,并在展示平台对大湾区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过往经办经典案例进行集中推介与展示;鼓励大湾区律师积极参与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吸收大湾区律师成为“一带一路”、涉外、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发挥他们在涉外法律事务领域的专业优势。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39981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惠州市发挥行政复议“哨点”作用 构建行政执法规范化“五个保障”

下一篇: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