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鹤壁中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时间:2022-09-0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1日上午,鹤壁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开乐主持召开鹤壁中院审判委员会2022年第20次会议,鹤壁市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应邀列席,并就审委会研究的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牛晓丽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是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通过列席审委会会议,面对面交换观点,阐述意见,真诚沟通,充分论证,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常态化机制,切实发挥好这一制度的作用和效能,共同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张开乐代院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检察机关与法院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全市法院要主动提高站位,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全流程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把法律监督和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度,方便检察机关加强监督,促进审判事业更加公正高效。在今后的工作中,鹤壁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司法共识,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10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林州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成立

下一篇:鹿邑法院: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