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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

时间:2022-09-0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山法院采取多项新举措,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诉讼中“告官要见官”,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8月29日下午,由确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冰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行政案件,确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局长杨德恒出庭应诉。

      三方诉讼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中,杨德恒局长代表该局作了答辩,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积极回应原告诉求,并向其释明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是落实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羊’,更应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司法权威。”杨德恒局长表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感触良多,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到诉辩流程。要根据自身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权益,在行政执法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下一步工作中,确山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通过增强行政审判的公开透明度、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到“一次庭”胜过“十堂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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