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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云间庭审”跨省解烦忧

时间:2022-09-0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29日,新郑市人民法院采用“云庭审”的方式审理了一起跨省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让远在广州的曹某与新郑某瑜伽馆“握手言和”,解决了路途遥远,行动不便当事人的诉累。

      2021年11月,曹某因出于对瑜伽的喜爱和个人体态的追求,在新郑某瑜伽馆缴费报名了培训课程,年后受疫情影响,瑜伽馆暂停授课。疫情好转后,新郑某瑜伽馆恢复课程,因曹某在外地上班无法上课,要求瑜伽馆退还未能上课费用,瑜伽馆认为是曹某的原因,拒不退还费用,双方争执不下,曹某将新郑某瑜伽馆起诉至法院。

      新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法官赵晓维承办该案后,发现曹某在广州打工,受疫情的影响,无法到新郑法院参加开庭。为了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兑现,赵晓维主动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云庭审”的形式开庭。

      8月29日,赵晓维主持“云庭审”过程中,画面、声音清晰流畅,程序规范合理,双方当事人隔千里辩论,在赵晓维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均表示希望协商化解纠纷。在庭审调解环节,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交流,释法析理,双方被赵晓维真诚感动,各退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新郑某瑜伽馆根据曹某已上课的课时计费,其余学费退还给曹某。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因地制宜,主动适应司法环境变化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对立案、诉讼等工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定期组织干警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互联网开庭等应用培训,提高办案效率,解决跨省和跨国诉讼难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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