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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强制腾迁法拍房 保障买受人权益

时间:2022-09-0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8月23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7名法官干警,历经3个小时对已拍卖成交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促使案件圆满执结。

  被告全某于2018年10月向原告李某借款18万元,借款时双方约定2020年4月到期偿还。借款期到后,全某却未按约定偿还欠款,李某曾多次催要,可全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欠还款,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被告全某需履行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全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全某名下有一处房屋,便及时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查封之后该涉案房屋依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该房屋经过一拍流拍后,在二拍过程中由案外人竞拍成功。

  可是房屋竞拍成功后,被执行人全某却一直未主动腾空房屋,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迁。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逐一清点物品并制作笔录,同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执行法官在房屋腾空后,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一起强制腾迁任务顺利完成,案件圆满执结。

  

  强制腾迁是法院强制执行的重要一环,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腾迁案件因事件突发性和存在较强对立情绪,始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强制腾迁注重“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牢固树立善意执行、智慧执行理念,既有力维护法律权威,也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2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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