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火眼金睛!执行干警执勤擒回一名“失信人”
时间:2022-09-0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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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狡猾的失信被执行人,也逃不出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连日来,大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穷尽手段促进执行,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8月27日,大通法院执行干警马海鹏、王长辉在大通县四号桥高速公路出口执勤点值班。在数以千计的车流中,执行干警马海鹏突然叫了一声:“长辉”,并用眼神进行了短暂交流,此时王长辉已明白可能是发现失信被执行人了,同时马海鹏示意过境货车靠边停车并熄火。在核对身份信息后,执行干警发现货车司机就是长期失联的被执行人崔某某。于是在向院领导汇报后当场将崔某某拘传至执勤帐篷内等待增援干警。最终,经过执行干警一番努力,将一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通过这一案件让无数申请执行人看到了大通法院执行干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决心,同时也告诫那些不履行案款的失信被执行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避免侥幸心理,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大通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坚持把实战作为能力提升的途径,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不仅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要积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执行工作做在一线、做在实处。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8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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