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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新疆法院1个集体、3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时间:2022-09-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喜报

  环境资源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加大环境权益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环境资源司法国际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法院系统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新疆法院1个集体、3名个人名列其中,他们分别是: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宋艳云(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

  

  丁占国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慧(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6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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