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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太原市疫情防控办重要提示!

时间:2022-09-10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35例。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8月29日以来有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宽城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等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检疫登记。

  

  三、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落实好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要求,杜绝失管失控。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

  

  五、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如确有必要参加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七、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shanxi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2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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