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走进“一扇门” 化解邻里纠纷事——让矛调中心成为“矛盾终点站”

时间:2022-09-10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们真是好运气,能遇到这么耐心的法官,帮我们化解了这起多年纠纷,终于可以把心放下来了!”在江岸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官办公室,两位当事人在一场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后双双握住了承办法官的手,热情表达着自己的感谢。这起纠纷是当事人直接申请江岸矛调中心调处的首例相邻关系纠纷,未进入法院诉前、诉讼程序,现已调解成功。

  基本案情

  案件当事人李某和王某为江岸区某小区业主,该小区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为砖混结构,李王两家为同一栋楼中间户,隔墙紧邻,李某家卫生间位于王某家卧室上方,共一面墙体,形成相邻关系。2020年6月开始,王某卧室天花板和墙面长期出现积水浸渍发霉,王某向居委会反映,约请小区物业公司实地勘察。物业公司初步判断漏水是李某家拆除原厕所与小阳台之间的墙体并改变房屋结构且防水施工不到位,而造成卫生间的生活用水持续下渗所致。

  两年间,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王某认为李某避而不见,没有协商诚意,决心提起诉讼。在起诉前,王某收看新闻时得知,江岸区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寻求帮助。

  顺利调解

  该纠纷经登记后当日被分配至江岸法院常驻矛调中心的法官进行处理。法官立即联合法院派驻的特邀调解员,一起通过现场约调、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双方意见以及分歧所在,核查漏水点并积极提供多种调解方案。

  

  法官和调解员的诚意打动了双方,两家相约在矛调中心进行沟通。李某向王某解释了自家情况,原来李某的家属身患重症,实在无心无力顾及维修事宜,加上该房是购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曾维修过,李某认为维修义务应由原房主以及维修人员承担,但现在也无从联系,所以一直很消极。困扰王某两年多的心结得以打开,王某换位思考理解了李某的难处。对于王某的主张,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辨法释理,李某的认识也得以转变,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就维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邻里纠纷无小事,矛盾能否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江岸法院入驻矛调中心设立法官办公室和多个功能调解室,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实现内外联动、多元解纷,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心用情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桥”,逐步成为受理辖区群众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真正将有温度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身边。

  


原文链接:https://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934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学《条例》、迎盛会、谋发展!这个夜学“读书班”火热继续……

下一篇:武汉海事法院首次适用《长江保护法》 高效审结跨省行政案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