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法官“净化”邻里情

时间:2022-09-10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武平法院十方法庭来了一位老大爷,一直要见林法官,帮他接通林法官电话后也不说什么事,就说一定要见面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近期该院圆满解决了一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原告吴大爷特地来到法庭,要向承办人林法官当面表示感谢。

  “林法官,您这是践行了公平正义,感谢您!”见到林法官后,激动的吴大爷嘴里不断重复着感谢。“我们是按照案件的事实、法律的规定作出的判决,不用感谢的……”面对大爷的热情,林法官显得有些害羞。

  据了解,年过花甲的吴大爷与吴某兴是邻居。因吴某兴的老房子改建后升高了3米左右,而卫生间却没有做化粪池,直接将日常的排污、排水排进离吴大爷家厨房不到3米的水沟里,水沟日益散发出难闻的臭味,直接影响到吴大爷一家的正常生活。

  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责成吴某兴将卫生间的排污、排水引入化粪池,但是他却始终不予理会。最终,吴大爷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兴立即停止排放卫生间的污水。

  受理该案后,承办此案的林法官迅速对案情进行了研究,考虑到原被告系邻居,如果只是机械地判决结案,恐不能彻底化解双方存在的问题,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

  为此,林法官特地前往两人家中,实地勘查房屋情况,随后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并结合情、理、法,对双方进行耐心且细致的教育和劝解。

  经过一下午的沟通,原本互不相让的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吴某兴承诺立即停止侵害。之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70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福建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篇:南安市首个“党建+”无讼村居、邻里法庭揭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