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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信传真情 护企安商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为辖区企业送去“一封信”

时间:2022-09-10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围绕企业需求,以最精准、最有效的方式推动服务企业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印制了《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致辖区企业的一封信》,持续征求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四项承诺致力于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切实把握工作重点,结合辖区企业遇到的涉法问题和司法需求,更加有针对性地研究服务保障措施,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司法指引,保障和促进长春林区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焦审执主业,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依法及时妥善审理涉企案件,通过加强重大涉企案件监管,统一涉企案件裁判尺度,建立涉企案件专项评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审执质效。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保障胜诉企业权益兑现,让辖区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是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在对辖区企业数量、类型、涉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近年涉企案件反映的问题及成因,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机制、细化服务举措,增强服务企业的精准性、有效性、长效性。

  四是切实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助企氛围。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服务企业的相关政策和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时,信中还附有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法院和企业的沟通渠道。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将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常态化的工作抓牢做实,通过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强化涉企案件专项管理等多项措施,持续为长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13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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