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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专栏丨自甘冒险需以行为人了解风险为条件

时间:2022-09-10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蔡某组织朋友们到山庄住宿游玩,晚上8时30分左右,大家组织了一项名为“支援前线”的游戏。游戏规则是:队员分两组进行比赛,分别传送物质,率先送到者为胜。游戏过程中,在传送了鞋带、衣服等物质后,主持人喊“各队随机选一名队员抱现场一美女送到主持人面前”,徐某听到主持人指令后,马上抱起王某跑向主持人。在此期间徐某失手将王某摔落,造成王某右股骨颈骨折,右髋关节功能活动度丧失42%,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王某将徐某、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裁判情况

  法院认为,蔡某组织包括王某、徐某在内的朋友在山庄游玩,采用分组比赛的方式进行游戏,游戏内容有一定程度的肢体接触,具有一般性风险。游戏过程中,游戏规则由运送物品变为运送人,风险增加,徐某在事前没有沟通的情况下突然抱起王某,造成了王某摔伤的后果,徐某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徐某主张王某自愿参加游戏,应当自甘冒险,但该案涉游戏没有事先告知,且其突然增加的风险性已经超出了王某的预知范围,故徐某主张由王某自行承担责任的抗辩不能成立。蔡某事前没有将游戏的内容、规则及注意事项等告知游戏参与者,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徐某、蔡某均承担赔偿责任。

  简要评析

  自甘冒险,是指行为人原可以预见损害发生而又自愿冒损害发生的风险,在损害结果真的发生时,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自甘冒险责任自担需要以行为人了解相应风险为前提。案件中,王某虽然参与了游戏,但因游戏环节超出了王某的预知,被他人抱起并摔落,造成伤残的后果,该结果超出风险自担的法定范畴。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6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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