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激活终本案件 助力金融清收
近日,伊春中院执行局针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采取刚柔并济执行手段。一方面采取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运用释法说理的方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化解金融机构债务风险,助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终本案件作为制约首执案件三项重要指标提升的重要因素,如何激活“沉睡”案件是执行质效提档升级的关键,伊春中院专门成立终本案件管理团队,建立案件台账,逐案分析研判,通过巧用“因案施策-释法明理-调解斡旋”办案三步曲,实际执结数起终本案件。
某银行与嘉荫某木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伊春中院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判决嘉荫某木业公司向某银行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309.33万元,嘉荫某酒店、伊春某木业公司、乔某、乔某某、梁某对所列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伊春中院对被执行人先后采取了查封抵押房产、银行存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4月22日达成执行和解,该案终结结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协议,该银行于2021年12月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对抵押物嘉荫县某酒店进行了查封拍卖,该抵押物一拍以1362.7万元价格流拍,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人员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多次往返嘉荫、哈尔滨、大庆等地,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面交涉,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协商签订了《抵债协议》,将抵押房产以953.89万元价格抵偿部分债务,该案取得重大突破进展。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伊春中院执行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锚定“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创新办案从“限源头”到“去库存”思维转变,秉承脚步不停、干劲不松、执行不止的拼搏精神,合力击破制约执行质效提升的壁垒,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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