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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敲响独任制审理二审案件第一槌

时间:2022-09-11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5日,受疫情影响滞留在祁连县的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祁连县人民法院采用独任制审理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这是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独任制审理方式审理二审案件的第一案。

  

  上诉人蒋某某与被上诉人马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判决后,蒋某某不服,向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案件独任审理的相关规定。为推进案件审理进度,提高审判效率,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适用独任制审理方式进行公开庭审,庭审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庭审规则,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质证、认证、法庭辩论等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在办案人员深入细致的调解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件的成功审理,是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的一次有效的审判实践,是充分运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果的有力证明,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以及落实司法为民服务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在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尊重当事人择权意愿的基础上,依法适用独任制审判方式落实“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制度的充分体现,更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在疫情期间实现审判业务不止步、不停歇的主动作为。

  下一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深入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严格把握法律适用条件,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以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07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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