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司法局采取“三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工作督导
时间:2022-09-11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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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至9月2日期间,丹东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受局党组指派,组成专题工作督导组,采用“三不两直”、轻车简从的方式直接深入乡镇街道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工作督导。
督导组先后深入到浪头镇、江海街道、帽盔山街道、珍珠街道、兴东街道、楼房镇、九连城镇和虎山镇等地,实地了解查看了基层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人员配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行情况,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关于乡镇街道信访矛盾化解中心建设和辖区内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档升级工作进展等情况介绍,仔细翻阅了相关业务卷宗档案。督导组对各基层司法所在前一阶段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了各自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督导组指出,基层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责任务,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凸显出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第一线的职能作用,确保重点工作能落到实处、真真切切为群众百姓服好务。督导组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要贯彻好省、市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四级平台”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挂图作战,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基层司法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和指导下,综合运用“两所联动”、“庭所联动”机制,整合基层法庭法官、公安派出所民警、政法委员、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建设好乡镇街道信访矛盾化解中心;三是要强化工作指导,要经常性深入到一线指导好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档升级工作,坚决杜绝“数字造假”“统计注水”等问题,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dd/202209/t20220904_4667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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