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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务实求进 阜新市司法局全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2-09-11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2022年,阜新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台账、建立监督机制,努力实现社区矫正职责权力清单化、监督管理规范化、部门配合协同化的目标。

  一、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参照《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执法审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程序。通过对现有工作流程的梳理,制定《阜新市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流程图横向分为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六部分,纵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层层填充,将整个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流程中工作的时限和需送达的法律文书简洁明了呈现,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目了然,易于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阅读和理解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矫务公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

  二、规范管理台账,夯实工作基础

  为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完善了日常管理台账,统一制作《阜新市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台账》,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登记簿格式12种,台账格式6种。各县区按照“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行政行业标准》《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辽宁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对标对表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查缺补漏,有效改善和优化了全市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社区矫正档案内容齐全完整,实现从入矫到解矫全过程档案规范化管理,全过程管理留痕。

  三、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工作协同

  建立社区矫正联合检查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成立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组长的社区矫正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专案交流、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向规范化协同关系转变,切实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依托公安信息数据技术资源优势,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共享和信息化核查工作,并各自指定专人负责,通过与市公安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ywgz_142170/sqjz/202209/t20220905_4667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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