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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丨中秋节前执行忙 法律威慑全款还

时间:2022-09-18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阴晴圆缺都休说 且喜人间好时节。600多年前,魏晋徐有贞面对中秋圆月,发出此般感慨,表达了不辜负美好时光的胸臆。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了不辜负群众对法院的期待,保障更多胜诉当事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群众过一个更有“司法获得感”的中秋佳节,利用周末时间通过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了一批案件,某种子经销店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就是其中的一件。

  

  家住内蒙的李某于2021年3月在双辽市某种子经销店赊购价值6万余元的种子,并出具欠据,在超过约定还款日期一个月后,李某才给付该某种子经销店1万元,余款后经某种子经销店多次催要未果,故某种子经销店将李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李某再次“食言”,余款又没了下文。某种子经销店遂于2022年8月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李某,告知其法院正在集中执行一批案件,要求其主动报告财产状况,如果不主动申报履行,法院将对其进行限制消费;如果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深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威慑力,当天便主动将案款全部打入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在领到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们竖起了大拇指。

  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申请执行人的期待目光,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78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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